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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教督函〔2019〕1号++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

2019年02月27日 10:01  点击:[]

各区县(自治县)教委(教育局)、政府教育督导室,各高等学校,重庆教育管理学校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,推动各区县、各高校和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,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19年春季按期开学,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,决定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2019225——38

二、检查内容

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,重点聚焦师生到校情况、学生资助政策落实、以及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、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(详见附件)。

三、检查方式

该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由市教委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人员成立6个督导组,每组随机抽选23个区县和2所高校进行督导检查。在抽选的区县中,原则上随机抽查普通高中、职业高中、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各1所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区县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工作。新年度、新的学期,要有新的劲头、新的气象,各区县和高校要保持严谨、务实、高效的工作作风,严格按照要求,认真抓好、抓细、抓实春季开学的各项工组,确保安全有序、顺利开学。

(二)各区县和高校要认真开展开学督导。应深入基层,全面掌握和了解新学期学校开学情况,要密切关注学校工作是否提前安排,学生到校情况、教职工到岗情况、教材备置情况、收费公示情况等开学保障工作,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,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。在督导检查结束后,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高校将检查情况于31117: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。

(三)督导检查中,要严格遵章守纪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里的各项廉洁规定,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,不得接受礼品、礼金,要尽量从简,减少对基层学校工作的影响,不得参加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
人:徐丹凤

联系电话:60393024(办)

材料报送邮箱:278456672@qq.com

 

 

重庆市教育委员会         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201922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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